承繼著貝多芬浪漫派音樂思想和浪潮,十九世紀的西方樂壇到處瀰漫著浪漫的樂音,在這種情況下的德國樂壇,都以李斯特、華格納等人的「新德意志派 」為中心主流。相對於此,布拉姆斯則堅守絕對音樂的立場,一心嚴守古典的精神,少為外在的音樂環境所動,替古典主義譜下最後完美的樂章,再創絕對音樂的高峰,他的作品在曲式上是古典形式,但如果從和聲與旋律曲探討,卻也是非常的浪漫,也因此布拉姆斯被後世譽為德國偉大的三B之一,成為德國鮮明的表徵。
布拉姆斯是以鋼琴演奏起家的,因此他非常熱衷鋼琴曲的創作,他一心想繼承貝多芬的遺志,所以按照貝多芬及巴赫的風格,寫作了一些奏鳴曲等鋼琴作品。則本文探討《鋼琴小品作品一一八》(Klavierstücke, Op.118)為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晚期的鋼琴小品,此作品創作於1893年,也是在布拉姆斯的晚期作品當中,最具代表性的鋼琴小品之一,作品一一八由六首鋼琴小品所組合而成,各自有其風格以及特色,除了整組演奏以外,像是第二首的間奏曲及第三首的敘事曲也時常被個別演奏。
本文將從時代背景、曲式分析、樂曲詮釋等各方面來探討這首樂曲。全文分為四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概述布拉姆斯的生平與鋼琴作品,第三章為〈六首鋼琴小品作品一一八〉分析與詮釋,第四章則為結語。希望透過此論文的研究,提供筆者對演奏時音色層次上的變化及詮釋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