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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初逐漸抬頭的浪漫主義,其創作意念首重意志之自由、強烈的情感與想像力之表現,其與注重形式的古典藝術無論在概念層面、創作層面皆差異甚鉅,不但顛覆了當代社會體制,甚至挑戰、威脅了貴族與專制政府之地位;文化層面上,浪漫主義音樂為古典主義音樂(維也納古典樂派)之延續和發展,是為西方音樂發展上承先啟後之重要音樂風格。

浪漫主義音樂與先前之維也納古典樂派音樂相較,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現、較不拘泥形式和結構方面之要求,反映在作品上常富於對想像力之表達。浪漫主義的要素,充斥於古今中外音樂創作之中,而非侷限於某一時代,因為音樂創作本身即為一種想像力之表現,而布拉姆斯正為箇中翹楚,其堅持於此準則中進行創作,作品固然欠缺華麗之外表,但蘊藏於其中之濃厚情感與能量,仍相當值得細琢品味。

本文欲探討之作品為《Eb大調鋼琴與中提琴奏鳴曲, Op. 120 No.2》,第一章將詳述研究目的、動機、範圍與方法,第二章則著重於對作曲家之生平簡介、創作本曲左近之時空背景與文化風格,第三章將置焦於對作品之段落、動機、調性等項目的分析,第四章則探討個人詮釋之風格與演奏問題,詳述個人於詮釋本作品時使用之手法與技巧、期能提供其他演奏者克服技巧問題之建議、協助其突破技巧之瓶頸,第五章為結論。

經由本論文之撰寫,除有助於筆者更深入瞭解該作品外,亦加深了個人對布拉姆斯創作樂思之體會,使個人於演奏時能掌握作曲家賦予音樂之本質和與內涵,透過個人之詮釋技巧及手法做出更完整、貼近曲意之詮釋,賦予該作品更豐富之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