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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功社區林域空間拓殖計劃-屏東縣新埤鄉客家聚落社區營造紀實

臺南藝術學院 / 建築藝術研究所 / 研究生:吳志文

建功社區林域空間拓殖計劃-屏東縣新埤鄉客家聚落社區營造紀實的封面圖

暫時不公開

本論文筆者所企圖表述的,是一段追尋空間與人互動關係的歷程;以「建築繁殖場」兩年的實作與空間思考經歷,筆者轉入到實際社區去進行「社區居民自力打造公共空間」的嘗試。過程中,所探討的是使用者達成空間自主的條件為何,並思索建築空間與人應有的互動關係,進而探究有關社區建築應展現的構造語彙為何。而最終在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的「建功社區林域空間拓殖計劃」的完成,所展現的是個人對繁殖場實作與拓殖精神的開展,以及對於社區建築及空間的初步嘗試。

當筆者接觸一些社區營造的公共空間案例之後,大部分的社區公共空間所傳達之構造語彙,其實與目前一般營造廠系統所產生的構造語彙相去不遠,以至於筆者只能經由他人告知才能了解此公共空間是由居民所自力打造的,無法從空間所傳達的語彙來加以辨認。這其實是不太合邏輯的,如果我們認同所謂社區自力打造的目的,在於利用當地居民的「在地性」來開發當地資源特色;那對於空間打造的階段上,怎麼會出現營造廠系統那種「一以貫之」的工法型態﹖不是應該具有更多的特殊性,或者是所謂「因地制宜」的處理工法將會出現嗎?!如此在於構造語彙差異性的程度,將會與社區地理位置的距離成正比才是。再從關於自力打造的「自力」來考量以下問題:在居民進行自力打造的動作時,由於對構造知識與能力的不足,因此產生了-社區委託營造廠來進行部分工程的狀況。這點也令筆者相當不解,如果說社區營造之所以必須以居民自力打造的方式來執行,其目的是基於發展配合當地居民能力的工法,並藉此來「引發」當地文化特質,相對於空間問題所產生的「特殊性」,或者是「獨特的在地性」;那麼為何還需要營造廠大型機具的進入來協助社區的「自力」呢﹖就筆者觀察,目前社區營造的「自力」的部分,普遍停留在使用者參與紙上規劃與設計階段。筆者對以上問題的疑惑,讓筆者對目前建築專業人所具備構造實作經驗的強度有所質疑-如果對材料及其相對應的工法熟悉度不足,如何能引導社區自力打造空間呢﹖更別說當面對一種新的材料,該如何開發它的特性﹖著名的建築家兼教育家葛羅培斯為眾所皆知的包浩斯學院之創辦人,其在1923年的著作「包浩斯的構想與組織」(Idee und autbau des bauhause)中說明:「只有在工廠實習中獲得熟練的技巧,並在造型研究方面取得穩固基礎的『技師』(Journey-man),才能進一步研究建築……。」這些都讓筆者與「建築繁殖場」的實作訓練產生直接的思索,如果能把個人在「建築繁殖場」的經驗與所進行的嘗試帶入社區的話,會產生什麼樣的現象與結果呢﹖這是筆者於此設計論文中所企圖嘗試與面對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