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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學園區視覺設計創作-2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碩士班 / 研究生:江季凌

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學園區視覺設計創作-2的封面圖

暫時不公開

20世紀末,在全球化與科技化的進展,後現代主義(Postmoderism)的思潮,文化創意產業以其創造性、多元性、自主性等特質,繼農業、工業、資訊產業革命後,成為世界各國的主流產業,在國內亦掀起熱潮,產、官、學界無不熱烈響應。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可追溯到1991年,政府提出「振興社區發展」,結合當地工藝與觀光,使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發展有了開端。2002年,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對人才培育、環境整備及文化創意產業扶植,提出明確的規畫,尤其在環境整備中提出五大創意文化園區的設置,計畫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示範基地。2010年,頒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明訂出其範疇與施行細則,進入法制化推動的階段。

文化創意產業乃指具有藝術美學的創意設計,藝術大學培育藝術與設計創意的人才,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佔有重要的角色。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是國內藝術設計教育中,歷史最悠久的最高學府,亦是最早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系所的學校之一。2007年,在政府「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計畫推動下,以臺北紙廠為輻地,成立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發展文化創意產學。2009年,獲教育部核准,設立一級單位的文創處,以對園區做更妥善管理與行銷。

視覺傳達設計的行為,在人類社會中由來已久且應用廣泛,隨著科技進步,展現出更多元的風貌,在現代社會中,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亦被納入文化創意產業中的一項。本研究試以文獻分析法、觀察分析法做為研究方法,視覺傳達設計相關學理作為創作根據,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為標的,試擬出一份有系統的視覺設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