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於討論行動載具應用於音樂課程發展與學生學習投入的關係,採用個案研究法,探討音樂教師在應用行動載具進行教學課程之規劃,以及在課間如何引發學生使用iPad等科技產品學習音樂以投入音樂學習。研究對象為一位國小音樂教師,透過訪談、課堂觀察記錄、影音記錄設備、文件資料、調查問卷等方式,了解個案教師所指導之六年級數位音樂課程。
本研究所獲結論如下:
一、 個案教師將iPad應用於課程發展
個案教師將iPad應用於音樂課本,使用節奏app請學生排出音樂課本裡的 歌曲節奏,也使用可以創作app進行跨自然科的教學,請學生錄製一部防災演練rap作品。
二、個案教師以新課綱作為行動載具課程設計的核心概念
個案教師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設計音樂課程,由於新課綱重視創作,教師使用iPad教學,執行創作教學。
三、個案教師認為行動載具教學設計有助於延伸先前教學內容
個案教師讓學生知道進行音樂創作不一定需要樂器,使用數位載具也可以進行,課堂中學到的樂理知識、直笛演奏過的曲目,都可以透過iPad app進行編曲。
四、個案教師採用行動載具教學設計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投入
研究者發放問卷給學生填寫,內容包括專心參與課堂活動、回答問題、對話或澄清迷思概念、練習技能、參與合作活動、 寫作業或測驗、進行管理與活動轉換等七個向度。調查結果顯示,各向度皆呈現中高以上程度,且「專心參與課堂活動」分數最高。由此可知,學生對iPad融入音樂課程表示高度認同。
最後,本研究針對國小音樂科教師與未來研究提出建議,以提供音樂科教師教學與研究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