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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作為表演: 擬像在數位表演中的再現- 以《愛與金錢》為例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 / 研究生:蔡岳泰

設計作為表演: 擬像在數位表演中的再現- 以《愛與金錢》為例的封面圖

暫時不公開

以往劇場中的工作職掌界定分明,例如:舞台、服裝、燈光。但在當代劇場創作中各種媒材形式逐漸蓬勃發展,難以歸屬於某種特定的形式,特別是充滿前衛與實驗性的演出製作。以舞台、燈光、投影三者之間的定義為例,如今界線顯得模糊許多,這也衍伸出「表演設計」此類充滿爭議性的概念,其創作形式皆脫離不了設計敘事,用設計作為傳遞溝通的媒介。本創作論述以演出製作《愛與金錢》舞台設計與影像設計為例,解析表演設計中設計敘事的創作形式,佐以布西亞(Jean Baudrillard,1929-2007)的擬像論與相關影像媒介理論作為核心設計概念,轉化為媒體藝術的形式應用在表演設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