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賽巴斯汀 巴赫 :十二平均律鋼琴曲,作品858
路德維希•范•貝多芬:降A大調鋼琴奏鳴曲,作品110
華格納A大調鋼琴奏鳴曲,作品26
伊果•史特拉汶斯基:給鋼琴的a小調小夜曲
本論文將針對華格納1832年的作品《A大調鋼琴奏鳴曲》來探討研究浪漫時期的音樂發展(1820-1900)、人文主義的興起以及鋼琴奏鳴曲的歷史定位,浪漫時期的音樂發展相對於透過歌頌「神」為主的古典時期不同,而是透過「人」為主,故此打破許多傳統的古典時期作曲風格及對於音樂的理解和認知,更創作出不同於古典時期的多種類藝術形式作品,例如:音樂劇(Music drama)、交響詩(Symphonic Poem)、浪漫主義歌劇(Romantic Opera)等等,華格納的作品更是具有打破當時現有音樂形式的框架、製造衝突及對立的獨特風格,不僅是和聲上頻繁使用半音體系創作手法(Chromaticism)、和聲外音(non-chord tone)、滯留音(suspension)等等,也豐富了音樂的配器聲響以及織度,大規模的強化了各聲部之間的完整度以及獨特性,而我們不僅能從華格納的歌劇作品中找到上述的特色以及風格,更可以從鋼琴奏鳴曲中窺探華格納的寫作風格與和弦配置,《A大調鋼琴奏鳴曲》與華格納交響樂中的許多寫作方式有眾多雷同,本文將藉由國內外專書、期刊、論文作為作曲家相關背景之文本蒐集,再經由分析樂譜、實際演奏佐證華格納的音樂風格,並提出有根據的演奏及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