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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在他宣布封筆不再作曲之後,於1891年,欣賞了曼寧根(Meiningen)宮廷樂團單簧管首席穆爾菲德(Richard M#westeur061#hlfeld, 1856-1907)所演奏的單簧管曲目─包含莫札特單簧管五重奏和多首韋伯單簧管協奏曲等─受到單簧管的音色和戲劇性的音樂表現力所吸引,重新激發了他的創作熱情,創作了單簧管室內樂作品:《給單簧管、大提琴和鋼琴的三重奏(Trio for clarinet, cello and piano, op.114)》、《單簧管五重奏(Quintet for clarinet ,two violins, viola and cello, op.115)》與《兩首單簧管奏鳴曲(Sonatas for clarinet and piano, op. 120 no.1 &; no.2)》。這些作品不僅是室內樂的重要作品,也是單簧管演奏家的重要曲目。

本輔助文件將分為第一章:前言、第二章:布拉姆斯的生平簡介以及第三章《第一號單簧管奏鳴曲作品一二零》的作曲手法分析。最後,筆者將基於上述的分析,在第四章闡述其個人對於布拉姆斯《第一號單簧管奏鳴曲作品一二零》之理解與演奏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