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詩人以文字寫詩,畫家以顏料作畫;設計師如何以光影創造體驗?踏入二十一世紀,隨著平台開放及跨界合作兩大趨勢,舞台表演的形式越趨多元及多樣。劇場裡,每次演出都是獨特的。每次演出對於光的切入點,要處理的問題意識或能呈現的面向,都不盡相同。如此,作為燈光設計師,又如何為每次演出找到其獨特的設計邏輯,創造出獨一無二的光影體驗?
本文希望以在2014-2015 年間參與燈光設計工作的三次製作演出:《備忘錄》、《最高的地方》以及《赤鬼》為研究案例;檢閱製作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問題,以及最終解決方案;以「光影的書寫方式」作為切入點;分析過程中的思考軌跡,試圖歸納出自身設計邏輯是如何形成、轉化以及實踐。同時希望透過這次機會,反思自身優劣,期許以後能有所進步。